北京进口药材报关代理公司拥有丰富的中药材进口报关手续流程操作经验与案例,并支持全国性进口申报,口岸预申报名列前茅为客户提供一般贸易进口代理、国际进口清关报关、仓储配送、代付外汇等进出口服务,能迅速为客户提供更安全和高效率的专业中药材进口方案。
中药材是指药用植物、动物的药用部分,采收后经初加工形成的原料药材。根据《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69号发布,经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第243号修改),海关总署对进境中药材实施用途申报制度。中药材进境时,企业应当向主管海关申报预期用途,明确“药用”或者“食用”。申报为“药用”的中药材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材目录的物品。申报为“食用”的中药材应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可用于食品的物品。
一、中药材进口报关需要什么手续?
1、进出口权
2、装箱单、合同、发票等
3、中药材或中药饮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4、卫生证
5、原产地证
6、《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7、海关无纸化签约、海关企业年报申报、电子委托协议签约(进口办理)
二、中药材进口准入目录
目前东南亚中药材允许出口到中国共涉及老挝、柬埔寨、马来西亚、缅甸、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和越南国家,药材品种多为植物源中药材,其中柬埔寨1种,老挝9种,马来西亚10种,缅甸39种,泰国19种,新加坡6种,印度尼西亚19种,越南30种。
三、关于最新进口药材管理办法情况
《进口药材管理办法》里表明药材应当从国务院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或者允许药材进口的边境口岸进口,首次进口药材,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进口药材批件后,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首次进口药材,是指非同一国家(地区)、非同一申请人、非同一药材基原的进口药材。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11月24日公布的《进口药材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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